卡森国际(00496)公布,公司全资附属「浙江卡森」于今日(24日)与为独立第三方的卖方「福建国铭物资回收」订立发电机设备购买协议,据此浙江卡森同意购买设备,代价为2.18亿元人民币(相等于2.72亿港元)。
根据设备购买协议购买之设备,包括两套300兆瓦之燃煤发电机连同若干配套元件,采购之设备将于于公司与Attwood Investment Group于柬埔寨之斯敦豪国际港口和特别经济区开发火力发电厂发电厂使用。
卖方为福建国铭物资回收公司,从事废弃物材料的回收及销售以及机器及设备的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