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毅达(600610)7月1日晚公告,公司新一届董事会于6月28日经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不能于7月1日前审议并披露2017年度报告。根据上交所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自7月2日起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复牌。
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中毅达A股股票简称为*ST毅达,A股股票代码不变,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B股股票简称为*ST毅达B,B股票代码900906不变,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中毅达在今年5月1日晚曾披露,公司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17年年报及2018年一季报,公司股票于5月2日起停牌。对于不能按期披露定期报告的原因,中毅达在彼时解释称,原会计事务所的变更导致新会计事务所进场时间较晚;原财务总监不够尽职尽责,造成下属公司在审计过程中不配合提供相关审计资料;董监事和审计单位沟通不够充分,同时部分董监事不恪尽职守,不重视年报和一季报的披露工作。
根据上交所的相关规定,如果中毅达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两个月内仍未能披露定期报告,公司股票将停牌并暂停上市。若中毅达在暂停上市两个月内仍未能披露前述定期报告,公司股票将可能被终止上市。另外,如果中毅达股票暂停上市后两个月内披露了前述定期报告,可以在公司披露相关报告后5个交易日内提出恢复股票交易的申请,若未能在其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提出恢复上市申请,上交所将可能决定终止其上市。
据了解,中毅达目前生产经营内容未发生重大调整或变化,并预计2017年度将出现大额亏损,亏损数额暂时无法确定。由于失信,导致中毅达流动性无法补充,信用萎缩导致公司资金链紧张。同时,中毅达对外投资的参股公司经营也不乐观,处于停滞状态。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定期报告迟迟未能披露、公司股票将披星戴帽、存在暂停上市或退市风险之外,中毅达目前还处于被证监会立案调查阶段。今年3月22日晚和5月9日晚,中毅达曾先后发布公告称,因为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在此之前,中毅达曾于2016年11月15日收证监会《调查通知书》,今年4月11日已正式收到上海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这也意味着中毅达接下来可能面临众多投资者的维权索赔。
“中毅达因虚假陈述受罚,根据最高法司法解释、行政处罚决定书等材料,在2015年10月28日至2016年4月15日期间买入中毅达A/B股票,并在2016年4月16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提起索赔诉讼,要求中毅达和有关责任人赔偿投资差额损失及相应的佣金、印花税和利息损失。”广东奔犇律师事务所主任刘国华律师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