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中央第二环保督察组进驻宁夏,开展第一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丽珠集团(000513.SZ)宁夏子公司又遭投诉。
当地群众向中央环保督察组反映,“西区府地金源小区附近制药园区(丽珠、格瑞、贝利特化工)夜间到早晨有间断性排放药味气体,刮风天闻不到,不刮风就比较浓。”
6月6日,石嘴山市迎接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石嘴山市办理中央环保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及查处情况公示》称,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情况属实,宁夏子公司被要求拆除菌渣车间设施设备。
日前,《中国经营报》记者实地走访了丽珠集团宁夏子公司所在的石嘴山市平罗工业园区,附近居民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该企业与周边多家化工企业存在较严重的空气污染情况,还对居民用水造成了长期的影响。
针对环保及经营的问题,记者向丽珠集团发去采访函,董秘杨亮表示,已经安排相关子公司了解情况后组织回复。不过,截至发稿,记者仍未收到对方的回复。
异味扰民
丽珠集团在宁夏共有两家子公司,分别为丽珠集团宁夏福兴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福兴”)和丽珠集团宁夏新北江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新北江”),两家子公司地址一致。
丽珠集团宁夏园区位于已经废弃的平罗火车站东北2公里处。沿着旧的S301道路,记者看到两旁的民宅、工厂、养殖场等已基本废弃或拆除。狭窄的道路上只有重型卡车频频咆哮驶过。
街道两旁留守的人家不多,一村民告诉记者,家门口的这片土地原本是一片沼泽地,后来各类化工企业越来越多,丽珠集团是其中最大的一家。村民表示,他们受到的影响主要是空气污染和水污染。
“晚上和早上四五点的时候气味很难闻,我睡在炕上都能闻到,有时候有一股烂红薯的味道。”该村民介绍,虽然自己家里有井,但是已经不再使用。应记者的请求,村民开启电闸从井里抽水,井水显得比较清澈和清凉。不过,该村民告诉记者,放置一段时间之后水就会变黄。“原来一直喝自家的井水,后来家门口来了企业之后,井水就感觉有点问题,但还是坚持喝。后来到了真的不能再喝的阶段,只能去附近取自来水喝。”上述村民说。
村民们向记者反映,原来附近有很多老人去相关政府部门投诉,但是都不起作用,自己对于这种环境污染状况能否改善已经不抱希望。
由于正处端午假期和开斋节补休期间,园区内大部分企业并未开工,显得比较安静。不过,走近丽珠集团厂区,机器轰鸣声依旧从大楼内传出,一股化工企业特有的气味扑面而来。
屡遭投诉
记者注意到,在石嘴山人民议政网上,有关丽珠集团宁夏子公司废气污染扰民的投诉不少。
2018年3月12日,昵称为“包小强”的网友反映,“早晨一出门,一股呛鼻的味道扑面而来!赶紧把门关上……县城这边正好处在下风口。我们这儿常年都是西北风!发展经济是很重要!但不能牺牲县城老百姓的健康为代价!如今,连吸一口新鲜的空气都成为奢侈!”2018年5月9日,昵称为“一个孕妈妈”的网友称“平罗县空气质量极差,严重污染,据我了解,除五一那天空气质量为良好之外,天天都是严重污染。”
对上述两起群众反馈的问题,石嘴山市环保局做出了一致的回应:经环保局环境监察人员现场调查核实,反映的情况属实,产生异味的主要原因是宁夏福兴夜间烘干菌浆,并在锅炉掺烧菌渣时密闭不严产生异味。
针对此问题,环保局监察人员提出如下要求:一是立即停止焚烧菌渣行为;二是立即检查并消除跑冒滴漏现象;三是加强精细化管理,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异味,并保证烟气自动在线监测设施正常、稳定、达标运行;四是加强员工内部巡查力度,杜绝异味外溢扰民现象发生;五是高度重视,切实加大环保治理力度,落实企业环保主体责任,改变经营理念,层层传导压力,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头,形成追责机制;六是环保局对宁夏福兴的整改情况进行后督察,如再有类似现象发生,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其进行立案处罚、限制生产或停产整治。
不过,废气扰民的情况并未因环保局要求整改而停止,直至中央第二环保督察组进驻宁夏后。
6月15日,石嘴山市环保督察“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石嘴山市迎接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工作简报(第9期)》显示,丽珠集团宁夏子公司菌渣车间烘干设备主机已全部拆除完毕,设备全部拆卸离架。
事实上,这并非丽珠集团宁夏子公司第一次被群众投诉至中央环保督察组。
据《石嘴山市委、人民政府关于中央第八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环境污染问题查处情况的通报(2016-第三期)》显示,群众投诉反映,“大武口区隆湖镇平罗火车站东约1公里处丽珠集团宁夏新北江制药有限公司在夜间排放刺鼻臭气。”经查,丽珠集团新北江公司废气源主要包括四种:锅炉烟气、发酵尾气、菌渣废气、污水处理废气。因异味污染不具明显的可追溯性,且经监测宁夏新北江公司厂界异味气体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有关要求,宁夏新北江仅被平罗县环保局加强监管和跟踪检查。
针对丽珠集团宁夏子公司长期存在的废气扰民等问题,本报记者联系平罗县环保局寻求采访未果。
屡被处罚
资料显示,宁夏福兴和宁夏新北江均注册成立于2011年8月17日,主要从事医药中间体、化工原料的生产和销售,控股股东均为丽珠集团。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宁夏福兴企业名称已经于2018年5月10日变更为丽珠集团(宁夏)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丽珠宁夏”),而宁夏新北江的经营状态显示为“注销”。
《清远日报》2016年曾报道,位于广东清远的丽珠集团新北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丽珠集团一级子公司,宁夏新北江的股东之一)为了在搬迁新址前防治污染,其将原有污染较大的原料药产品转移至宁夏平罗县的宁夏新北江生产。
2011年5月,丽珠集团宣布斥资3亿元建设宁夏医药产业园项目;为扩大产能,2013年3月26日,丽珠集团发布公告称,将该项目投资金额提升至7.24亿元。
丽珠集团2017年年报显示,宁夏福兴是对丽珠集团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宁夏新北江不在其中。2017年宁夏福兴营收为4.25亿元,净利润为-1059.77万元。丽珠集团解释称,宁夏福兴报告期亏损,主要是本年内因部分主要产品市场价格降低、毛利率下降,以及汇率波动汇兑损失增加所致。
记者注意到,宁夏福兴和宁夏新北江已被列入《2017年石嘴山市区控废气重点污染源》企业之一,主要排放物包括烟尘、氮氧化物、二氧化硫。不过,石嘴山相关部门发布的数据监测结果显示,丽珠集团宁夏子公司的废气监测指标均在正常范围。
事实上,宁夏福兴和宁夏新北江曾多次受到平罗县环保局的处罚。
虽然丽珠集团并未对子公司受处罚情况作出披露,但是丽珠集团控股股东健康元(600380.SH)2017年8月8日发布的公告却对其部分受处罚情况予以了公开。该公告显示,从2014年至2016年,宁夏福兴和宁夏新北江受到的环保处罚共6起。
其中,因违反排污口设置规定,私设暗管排放污水污染物,宁夏福兴于2014年3月7日被责令立即拆除暗管,改正违法行为,并被处以2万元罚款;2014年9月25日,因生产废水溢流到厂界外无渗漏的渠道,造成环境污染,宁夏福兴被处以20万元的罚款;2015年5月4日,因未经环保部门批准同意擅自停运水污染处理设施的在线监测,宁夏福兴被罚款17.42万元。
2016年8月14日,因产生的菌渣烘干不及时,堆放时间过长,造成二次发酵逸散臭气,且未采取措施防止排放臭气,宁夏新北江被平罗县环保局责令加强管理,并被处以3万元的罚款。
针对大气及水污染等问题,2018年4月10日,平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落实2018年环境保护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宁夏福兴异味整改问题被列为石嘴山生态经济开发区的重点任务名单。该《通知》指出,对宁夏宝马药业有限公司、丽珠集团宁夏福兴制药有限公司等企业产生的恶臭气体逸散,异味扰民问题限期整改,对不能完成整改任务,企业依法依规停产整治、停业关闭,完成时限为2018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