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该公司对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7.22元/股调整为5.09元/股。
公告显示,2018年6月13日,蓝光发展实施完毕2017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及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公司对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7.22元/股调整为5.09元/股。
根据相关规定,若限制性股票在授予后,蓝光发展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配股、缩股、派息等影响该公司股票价格进行除权、除息处理的情况时,该公司应对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调整。
蓝光发展独立董事表示,鉴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公司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了调整,调整方法和调整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