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日讯,东方明珠石油(00632.HK)公告称,于2018年6月29日下午4时举行的股东周年大会之前,董事会获林群与陈筠栢各自告知,由于需要更多时间和精力到个人工作,于股东周年大会上轮值告退后,彼等均不会膺选连任董事。
鉴于林群与陈筠栢均决定不会膺选连任,董事会将从股东周年大会表决撤下普通决议案第2(i)(g)项“重选林群先生为董事”及第2(i)(h)项“重选陈筠栢先生为董事”。
此外,有关重选张家骏、林柏森、陈崇炜、古联邦、周颖文及王敬庭为董事以及林群及陈筠柏退任的第2(i)(a)、2(i)(b)、2(i)(c)、2(i)(d)、2(i)(e)及2(i)(f)项决议案未能于股东周年大会上获得通过。
继张家骏退任执行董事以及林柏森、陈崇炜、古联邦、周颖文、王敬庭、林群及陈筠柏退任独立非执行董事后,公司将竭力物色合适人选,于实际可行情况下尽快填补提名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及审核委员会成员的空缺以及将适时作出进一步公布。
公司于上述公司董事会组成的变动后概无独立非执行董事,少于上市规则第3.10(1)条及3.10A条分别规定的最低人数及比例。董事会现正物色适当人选以填补独立非执行董事的空缺,务求在实际可行的情况下尽快并自公告刊发日期起3个月内符合上述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