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中绒公告,鉴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在双方确定的最晚交割日(不晚于2018年4月30日)前未能进行交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割已不具有现实的可行性,考虑市场环境及公司面临形势的变化,公司拟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并正就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具体事宜与中绒集团进行协商。公司拟于近期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终止事项。
*ST中绒公告,鉴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在双方确定的最晚交割日(不晚于2018年4月30日)前未能进行交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割已不具有现实的可行性,考虑市场环境及公司面临形势的变化,公司拟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并正就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具体事宜与中绒集团进行协商。公司拟于近期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终止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