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消息,香港特区政府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在本日举行记者会上表示,特区政府建议修订《差饷条例》,就空置的一手私人住宅单位征收“额外差饷”。
据林郑月娥介绍,如果发展商所持有的单位在过去12个月内,有超过6个月的时间并未作居住或出租用途,便会被视为空置单位,有关业主须缴付“额外差饷”,金额为该单位的应课差饷租值的两倍,即大约相等于楼价的5%。
林郑月娥提到,特区政府关注近年已落成楼宇但仍未售出的一手私人住宅单位数目持续上升,由2013年3月底约4000个增加至今年3月底约9000个。在现时房屋供应短缺情况下,这个趋势并不理想。特区政府需要推出有效措施,促使发展商加快一手私人住宅单位的供应。
林郑月娥还透露,特区政府计划本立法年度向立法会提交条例草案以修订《差饷条例》,“额外差饷”会在有关修订条例获立法会通过并刊宪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