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会辽宁保监局近日下发对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朝阳中心支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辽保监罚〔2018〕11号)显示,2017年10月至2018年1月经营期间,该中支以虚列业务及管理费用等方式套取费用9.11万元。
处罚决定书显示,时任大地财险朝阳中支总经理高春峰对上述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上述事实,有现场检查事实确认书、相关情况说明、业务明细、财务凭证、相关人员调查笔录、任职文件等证据证明。
辽宁保监局表示,大地财险朝阳中支上述编制提供虚假资料的行为,违反了《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根据《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辽宁保监局决定对大地财险朝阳中支罚款10万元;根据《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决定对高春峰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