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日讯,庄士机构国际(00367.HK)公布,截至2018年3月31日止全年,集团实现收入7.29亿港元,同比减少31.61%;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12.97亿港元,同比增长2.6%;每股基本盈利77.39港仙;每股末期股息将为每股港币5.0仙,而本年度股息总额将为每股港币8.0仙。
据悉,收入减少主要由于集团因可供出售物业发展项目减少而使年内所确认物业销售额减少。由于收入及收益净额减少,年内毛利为4.31亿港元,较去年同期减少22.1%。然而,毛利率却上升至59.0%,主要由于毛利率较高的证券投资及买卖业务产生的收入比例增加所致。
此外,集团投资物业公平值变动收益为8.23亿港元,主要反映集团于年度所持投资物业价格持续上升,其中7440万港元乃与山顶歌赋山道15号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