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交所网站公布了关于对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万马股份”)的监管函(中小板监管函【2018】第 105 号)。
监管函显示,2018 年 4 月 21 日,万马股份披露 2017年年度报告。根据年报,万马股份在 2017 年内开展了铜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在“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部分披露本期购买衍生金融资产金额为 2.33 亿元,出售金额为 2.21 亿元,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为 471.05 万元,衍生金融资产期末余额为 6,927.65 万元。万马股份在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前未提交董事会审议,且未对拟进行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拟投资的期货品种、拟投入的资金金额、拟进行套期保值的期间、是否满足《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运用套期保值会计方法的相关条件、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风险分析及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等信息进行及时披露。
深交所指出,万马股份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第 2.1 条、第 2.7 条,以及《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 7.2.2 条、第 7.2.3 条、第 7.2.4 条的规定。对此,深交所要求该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