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日讯,中石化油服(01033.HK)公告,近日收到下属全资子公司中国石化集团国际石油工程有限公司(被申请人)转来的《P20180585号工程合同争议案仲裁通知》([2018]中国贸仲京字第048223号)及《仲裁申请书》。
据悉,前述仲裁文件显示,中国化学工程第十一建设有限公司(申请人)与国际工程公司2012年8月16日签订《沙特延布-麦迪那第三期管线项目C包施工工程合同》,国际工程公司将其中标的沙特延布-麦迪那第三期管线项目中的“C包工程”施工分包给申请人;2018年5月29日,申请人就《施工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与被申请人之间的合同纠纷在北京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书》,请求被申请人支付人民币4.57亿元工程款及利息、人民币1.46亿元停窝工损失及利息、人民币3801.81万元预付款保函款项及利息、人民币50万元律师费和该案仲裁费。
公司表示,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于2018年6月15日受理该案并出具《P20180585号工程合同争议案仲裁通知》([2018]中国贸仲京字第048223号)。
由于案尚未开庭审理,因此目前尚无法判断对公司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积极应对,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