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智慧能源因进一步收购北京京航安机场工程有限公司 49%股权,收到上交所问询函。上交所要求智慧能源就公司和控股股东增资京航安的资金来源、交易作价短期内大幅增值等问题进行补充说明。
2017 年 8 月 15 日,智慧能源和控股股东远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股东)分别以现金 7.3亿元、7.0 亿元收购北京京航安机场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航安或者标的资产)51%、49%股权。2018 年 6 月 21 日,智慧能源发布公告,拟以 9.0 亿元进一步收购控股股东持有京航安 49%股权。
两次交易间隔10个月时间,而此次京航安估值增加 2 亿元,增幅超过3成。
对此,上深交所要求智慧能源补充披露前后两次收购资产评估的详细情况。同时,结合两次资产评估结果,详细说明交易作价短期内大幅增加的原因、 判断理由和事实依据。
根据本次收购协议,智慧能源拟以 9 亿元自筹资金先行支付给控股股东,后以未来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进行置换。以截至 2018 年 3 月 31 日相关财务数据计算,本次支付的交易对价占上市公司账面货币资金的 53%。
上交所要求智慧能源补充说明自筹资金的具体来源。并结合公司现金流状况和资金使用规划,明确若非公开发行未获审核通过,公司支付 9 亿元交易对价给公司造成的影响,是否将面临资金压力。
实际上,智慧能源自有资金并不充裕。2017 年 9 月,智慧能源和控股股东分别将京航安 51%股权和 49%股权质押给江苏省国际信托。不过,2018 年 4 月 9 日,智慧能源和控股股东拟以 0.92 亿元和 0.88 亿元同比例增资标的资产京航安。上交所要求智慧能源补充披露公司和控股股东各自获取贷款的实际金额、利率和时点,及获取贷款中用于收购的金额和支付时点和各自利用自有资金收购的金额和支付时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