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茂酒店-SS(06139)公布,公司与建行订立补充融资函件,据此,向股份合订单位控股持有人施加特定履约责任的条件,其他条款与建行融资函件保持不变。
根据建行补充融资函件条款,倘若公司股份合订单位控股持有人中国金茂不再(直接或间接)持有至少50.1%公司已发行股份合订单位,或不再为公司最大单一股份合订单位持有人;或中化香港不再拥有对中国金茂的控制权;或中化股份不再(直接或间接)持有超过50%中化香港已发行股本;或中国中央政府不再持有至少51%中化集团已发行股本。
且公司未在收到建行要求弥补该等情况的书面通知后的14日内弥补该等情况并获建行合理信纳,则建行可透过书面通知公司:宣布融资、应计利息及所有其他应付款项即时到期及须予支付,而毋须发出额外还款要求、通知书或任何形式的其他正式法律文件;或宣布融资已经终止,而建行作出任何额外贷款提取(若尚未提取)的责任将即时终止。
公告日期,中国金茂为公司股份合订单位控股持有人,并实益拥有公司全部已发行股份合订单位的66.77%。中化集团持有中化股份的98.00%股权,而中化股份持有中化香港的全部股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