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利协鑫能源(03800.HK)周一晚间公布,其持有62.28%股权的协鑫新能源(00451.HK)与太平金融控股已于2017年11月20日订立合作框架协议,据此,太平金融控股及协鑫新能源同意通过以不同的形式,包括由太平金融控股或旗下联属公司牵头发起设立投资基金,募集资金约80亿港元,通过认购协鑫新能源新股和可转股债券的形式投资于协鑫新能源,认购新股数目不会超过协鑫新能源已扩大股本的30%。
公告显示,认购协鑫新能源新股的每股认购价为紧接合作框架协议日期之前10个工作天协鑫新能源股份在联交所所报的平均收市价折让10%的价格。可转股债券的每股转股价格待双方议定。成立投资基金后,太平金融控股或其联属公司将出任该基金的管理人,提供基金管理服务。
太平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是中国太平保险集团的境外综合投资平臺,旗下子公司拥有香港证监会颁发的1(证券交易)、4(就证券提供意见)、6 (就机构融资提供意见)、9(提供资产管理)号牌照,业务范围涵盖证券经纪、资产管理、企业融资、财富管理、研究咨询、信托、财务融资等,为投资者和广大客户提供一站式的全方位综合金融服务。
协鑫新能源董事认为,可能认购事项乃协鑫新能源集团的宝贵机会,可为协鑫新能源集团带来拥有强大财务实力的投资者。协鑫新能源董事认为,订立合作框架协议为良机,可为协鑫新能源筹集大量额外资金,以及增强协鑫新能源的股东基础;改善协鑫新能源集团之财务及流动资金状况;及为协鑫新能源提供必要的财务灵活性,以满足协鑫新能源集团未来的业务发展及抓住任何潜在投资机会。
因此,协鑫新能源董事认为,可能认购事项符合协鑫新能源及协鑫新能源股东的整体利益。协鑫新能源拟使用可能认购事项所筹集的资金偿还未清算贷款,继续扩大协鑫新能源集团的可再生能源行业,及用作一般流动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