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4日晚间,根据北京证监局官网信息显示,截至2018年5月31日,因神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雾集团”)仍未披露2017年年度报告,吴道洪作为神雾集团的实际控制人和董事长,属于对上述事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对此,北京证监局决定对吴道洪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据悉,2018年4月16日,神雾集团发布《关于无法按时披露公司2017年审计财务报告及公司债券年度报告的公告》称,公司2017年财务报告编制工作尚未完成,预计无法按照预定时间披露2017年审计财务报告及公司债券年度报告。截至2018年5月31日,神雾集团仍未披露2017年年度报告。
北京证监局指出,神雾集团上述行为违反了《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13号)第四十二条、四十三条的规定。而吴道洪作为神雾集团的实际控制人和董事长,属于对上述事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第六十五条的规定,要求吴道洪高度重视上述问题,切实整改,督促神雾集团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在2018年6月15日前提交整改情况报告。
需要指出的是,神雾集团为A股上市公司神雾节能的控股股东,截止今年一季度,神雾集团持有神雾节能约3.49亿股股份,持股比例达54.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