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 热搜: app  2018    上海  杭州  成都  期货  推广  2022  充电 

兰州黄河控股股东被诉解散

   日期:2017-11-21     来源:旁推网    作者:旁推网    浏览:81    
核心提示:  兰州黄河(000929)11月20日晚间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兰州黄河新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盛投资”)被诉解散。   公告显示,新盛投资于11月17日收到了《应诉通

  兰州黄河(000929)11月20日晚间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兰州黄河新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盛投资”)被诉解散。

  公告显示,新盛投资于11月17日收到了《应诉通知书》,新盛投资股东湖南昱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昱成”)作为原告,以新盛投资为被告,以新盛投资另一股东甘肃新盛工贸有限公司为第三人,向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解散新盛投资。具体来看,湖南昱成在《民事起诉状》中以新盛投资董事长期冲突,无法对公司经营管理事项做出通过的决议,且新盛投资《公司章程》的制度设置令董事冲突无法通过股东会得以解决,导致新盛投资的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通过其他途径无法解决,其股东权益受到严重损害为由,请求判令解散新盛投资并由新盛投资承担案件诉讼费用。

  需要指出的是,在此次新盛投资解散纠纷之前,已有两起湖南昱成诉新盛投资及公司的公司决议纠纷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在2017年6月19日兰州黄河收到的民事传票显示,湖南昱成以新盛投资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的召集程序和决议内容违反《中华人民共合国公司法》及新盛投资《章程》,以及新盛投资法定代表人杨世江无权代表新盛投资在兰州黄河2016年度股东大会上投票表决为由,分别对新盛投资和公司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撤销新盛投资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撤销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并对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有关条款的法律效力进行重新确认。此外,兰州黄河于2017年10月18日收到的《应诉通知书》显示,湖南昱成以新盛投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杨世江滥用董事长职权,无权行使特别处置权等为由,对新盛投资和公司提起民事诉讼。

  兰州黄河表示上述案件均尚未开庭审理,预计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产生影响。据悉,截至今年9月30日,新盛投资持有兰州黄河21.5%的股份。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  浙ICP备1800910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