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 热搜: app  2018    上海  杭州  成都  期货  推广  2022  充电 

丝普兰未按期披露半年报 被江苏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日期:2017-11-20     来源:旁推网    作者:旁推网    浏览:52    
核心提示:  丝普兰(430526)11月20日公告,公司于2017年11月20日收到江苏证监局《关于对无锡精业丝普兰科技股份有限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根据公告,公司未在 2017 年

  丝普兰(430526)11月20日公告,公司于2017年11月20日收到江苏证监局《关于对无锡精业丝普兰科技股份有限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根据公告,公司未在 2017 年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编制并披露半年度报告,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第十一条,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1 号—信息披露》第四条,《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根据相关规定,江苏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诚信档案。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  浙ICP备1800910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