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策影视(300133)19日晚披露,9月28日,华策方与乐视方等就各方债权债务、还款安排签署了协议。11月15日,朝阳区法院根据此次协议内容出具民事调解书。此次协议签署后,公司对乐视网应收账款余额约1.2亿元,扣除归属于其他投资方的金额,实际归属公司的预计不超8000万元。乐视网已支付了首笔款项,绝大部分款项将在2018年和2019年支付,公司将督促其及时履约。
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媒体报道的说明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期,部分媒体报道了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策影视”或“公司”)与西藏乐视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乐视”)就应收款问题达成了协议,公司已经收到了乐视根据协议约定支付的相关款项。公司就该事项进一步说明如下:
一、西藏乐视相关应收账款基本情况
1、截至2017年6月30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西藏乐视的应收账款余额约为人民币3.68亿元。
2、公司已于2017年第三季度就未播剧和西藏乐视完成解约,因未播出剧目形成的对西藏乐视的应收账款已消除。
3、2017年9月28日,公司的相关下属子公司(以下统称“华策方”)与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及其下属子公司(以下统称“乐视方”),以及其他相关方在北京市朝阳区签署了《电视剧<孤芳不自赏>协议书》、《补充协议》等协议(以下统称“本次协议”),就各方债权债务进行了抵消、调整、明确,并对还款安排进行了明确约定。
4、2017年11月15日,根据本次协议的内容,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出具了《民事调解书》。
二、本次协议的主要内容
1、乐视网自愿承担西藏乐视应付未付的电视剧《孤芳不自赏》授权使用费,西藏乐视、乐视网(天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对此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各方一致同意并确认,各方就相关债权债务进行相互抵消调整后,乐视网应付未付的电视剧《孤芳不自赏》授权使用费为人民币1.2亿元。
3、乐视网自2017年10月起按月支付剩余授权使用费,分2年逐月付清;初期每月付款金额较小,后续每月支付金额分阶段递增。其中,2017年度付款额不超过应付款总额的1%。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本次协议签署后,公司对乐视网应收账款余额约为人民币1.2亿元。公司收到乐视网付款后应将部分款项支付给电视剧《孤芳不自赏》的其他投资方,故扣除归属于其他投资方的金额,实际归属于公司的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
2、2017年10月,乐视网已根据本次协议的约定,及时足额向华策方支付了首笔款项。根据协议约定,乐视网2017年度(2017年10月至12月)的付款额占应付款总额的很小部分(不超过1%),绝大部分款项将在2018年度和2019年度支付。因此,若后续乐视网经营、现金流情况及履约能力发生重大恶化,则仍存在较高的回款及损失风险。
3、公司将密切关注乐视方的持续经营情况,跟踪并督促乐视方及时履约,并依据相关会计准则审慎进行应收账款准备金计提,预计不会对公司2017年度财务和经营状况造成重大影响。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