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华泽(000693)
常因公司上演 “闹剧”而频频出镜。这一回又因合计持有公司13.33%股份的北京康博恒智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和深圳市聚友网络投资有限公司共同 (简称:两股东)提案,要求罢免刘腾、齐中平、徐景山、柴雄伟等董事和朱小卫监事职务,而再度吸引了市场眼球。
两股东提出的罢免理由为,上述人员在履职期间对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整改、大股东清欠等问题没有履行到应尽的职责和义务;且股东有权利无因罢免任何任职期限未满的董监高人员。但未获得公司董事会议的表决通过。
对此,公司独立董事武坚、张志伟对上述议案均投了反对票。其反对理由是,目前公司正处于申请恢复上市的关键时期,罢免董事、监事将导致公司混乱,对恢复上市不利,损害全体股东利益。建议各股东在保壳问题上团结一致,避免因股东之间的分歧而影响公司的保壳及发展。
逼宫董事长
针对两股东要求罢免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职务的刘腾发表了意见:“本人自2016年10月入职前后,就向公司及关联方提供解决方案但未获釆纳;2017年7-12月份,本人多次单独或者联合其他董事提出,要求司法途径解决关联方占用和业绩补偿等事项。”
刘腾同时称:“2017年以来,本人勤勉尽责,对于年度和季度等财务报告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指出,并发表了保留或否定意见,并对公司内控与治理结构等缺陷提出意见,要求专项审计等议案;针对当时的董事会秘书吴正悦肆意篡改本人的票决意见公告等发表过强烈谴责,向有关监管机构进行过相关的陈述和申明等。”“本人就任董事长以来,将避免公司退市并恢复上市工作放在首位,要求公司财务负责人测算公司恢复生产的成本投入及有关的依法依规防范退市风险并申请恢复上市的计划方案;并针对业绩补偿等事项计划提起司法诉讼维护公司权益;鉴于公司没有资金支持,也积极寻求其他的途径和方法等等。”刘腾说。
刘腾认为,两股东议案明显属于与证监部门行政规章和公司章程相抵触的提案,在董事会办公室要求其提供事实佐证时,两股东拒绝提供事实材料,这对于维护公司稳定和防范退市风险是极其不利的。
董事齐中平、徐景山和柴雄伟对该项议案均投了反对票,反对理由均为:“据本人了解,刘腾任董事长以来,一直兢兢业业,勤勉尽责。不仅积极推动解决关联方资金占用问题,也在公司治理各方面积极作为,建言献策,与某些股东试图侵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做斗争。”
撤换总经理
同样遭遇两股东罢免的副董事长兼总经理齐中平称,董事会自2018年4月4日至今,努力推进司法手段解决大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问题,依法查封了关联方位于西安市中心的30亩土地和广西华汇新材料有限公司70%的股权。截至目前,关联方位于西安市昆明路的120亩土地已经被司法拍卖近6个亿。“本人亲力亲为既当被告又当原告还充当律师,天天去法院催促执行。”
齐中平说,同时寻求法律资源,为起诉大股东履行《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做必要的前期准备;为了保住公司上市地位,全力配合审计,着手孙公司做复产前的准备工作;积极与债权人沟通,化解诉讼风险,部分诉讼达成和解,其中一宗涉政府土地的诉讼,政府主动撤诉了。“我作为副董事长兼总经理,以上工作都亲自参与其中,任劳任怨,现在本人却被提案人以‘在对大股东清欠过程中没有尽到责任和义务’为由遭罢免,不能不说是对我本人的讽刺。”齐中平称。
此外,齐中平认为,现任董事会成员大部分是今年4月4日才当选的,提案人如此大面积、非理性地要求罢免董事的行为,很难看出是“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而是客观上破坏了公司保上市地位的努力。
董事长刘腾对该项议案投了反对票,本人了解到齐中平就任董事、总经理以来勤勉尽责,并没有两股东所述事项。该等议案属于违背章程第96条股东大会不得无故罢免董事等规范相抵触的议案。
罢免董监事
除了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刘腾、副董事长兼总经理齐中平被“逼宫”外,董事徐景山、柴雄伟和监事朱小卫也未能幸免。对此,徐景山、柴雄伟均表示,“我们并不认同提案人的罢免理由,但仍然尊重提案人作为主要股东所拥有的罢免的权力,因此对该项议案投弃权票。”
刘腾、齐中平对该项议案投反对票。“徐景山、柴雄伟今年4月4日才当选董事,提案人4月17日就开始持续不断的提议案罢免。对一个仅仅当选十几天的董事就罗织理由予以罢免,可见提案人是为了罢免而罢免。”
柴雄伟对该项议案投反对票,反对理由是:提案人一面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一面又在法院未裁决情况下,再次提议案罢免徐景山董事职务,非常不严肃。可见提案人在夺权的问题上是不择手段。本人认为提案人应当尊重法律,等待法院裁决。
董事徐景山对该项议案投反对票,反对理由是:柴雄伟4月4日才当选董事,提案人4月17日开始就持续不断的提议案罢免。对一个仅仅当选十几天的董事就罗织理由予以罢免,有“欲加之罪何患无辞”之嫌,本人对提案人罢免理由表示质疑。柴雄伟无论在公司管理岗位还是新当选董事后一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大家有目共睹,提案人为了罢免而罢免,很不严肃。
此外,针对两股东要求罢免朱小卫监事职务的提案,刘腾投了反对票。反对理由是:朱小卫就任监事以来,勤勉尽责,并没有两股东所述事项,该等议案属于违背章程的议案。齐中平、徐景山、柴雄伟对该项议案均投弃权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