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 热搜: app  2018    上海  杭州  成都  期货  推广  2022  充电 

永通股份因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未审议 遭风险提示

   日期:2018-06-01     来源:旁推网    作者:旁推网    浏览:17    
核心提示:  5月31日,主办券商公告称,在对永通股份(831705)2017年年度报告的审核过程中发现公司2017年存在关联方资金占用的情况。   2017年8月,宁都县税务机关对永通股份2014

  5月31日,主办券商公告称,在对永通股份(831705)2017年年度报告的审核过程中发现公司2017年存在关联方资金占用的情况。

  2017年8月,宁都县税务机关对永通股份2014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的纳税申报情况进行现场检查中发现,刘忠春转让部分股份给刘袁小晨,宁都县税务局认定刘忠春应缴个人所得税9.94万元,滞纳金4.62万元,合计14.56万元。税务局要求永通股份代刘忠春缴纳股份转让个人所得税及滞纳金,刘忠春为永通股份实控人,公司为其代缴行为构成资金占用的情形。

  上述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未履行决策程序,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经主办券商督促,刘忠春已承诺于2018年12月31日前归还企业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及滞纳金。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和实控人及其关联方的资金往来,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挂牌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资金,主办券商要求永通股份进行全面自查,严格执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规范信息披露,杜绝此类资金占用的行为。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  浙ICP备1800910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