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银保监会官网消息,5月31日,湖北银监分局发布了关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及相关人员的处罚信息。
公告显示,广发银行武汉分行贷款三查不尽职,导致贷款资金被挪用于房地产企业;通过搭售债权转让协议,导致贷款资金违规承接问题资产,贷款五级分类不准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湖北银监分局对其作出罚款人民币100万元的处罚。
此外,广发银行武汉分行郭秋明、黄志雄在广发银行武汉分行“贷款三查不尽职,导致贷款资金被挪用于房地产企业及通过搭售债权转让协议,导致贷款资金违规承接问题资产,贷款五级分类不准确”违规问题中承担管理责任。湖北银监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二)项,对上述两人作出警告处罚。
福建银监分局2月9日公开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广发银行福建分行的同业投资业务存在重大内控缺陷,导致大额资金到期无法收回。依据《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银监发〔2014〕40号)第五条第一项、第十四条、第十五条、《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指引》(银监发〔2007〕42号)第十七条第五项、第六项等条款,福建银监分局对其作出罚款200万元的行政处罚。因对广发银行福州分行同业投资业务存在重大内控缺陷负有直接责任,赖添华、林宜健均被处以警告处罚。林宪被处以警告,并处20万元罚款。
广发银行成立于1988年,是国内首批组建的股份制商业银行之一。2016年,在英国《银行家》杂志全球1000家大银行排名中,广发银行按一级资本排名列第86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