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斯康集团(01679.HK)宣布,就公司耗资5亿港元收购翠和全部已发行股本、及拟发行1亿港元可换股债券事宜,由于需要额外时间达成认购协议项下若干条件,公司已与认购方订立延期函件,据此,订约方将可换股债券最后完成日期进一步延长至2018年8月31日或其他日期。
此外,因可换股债券最后完成日期进一步延长,公司与卖方Tiger Resort于2018年5月31日订立买卖协议补充协议,以修改买卖协议、补充协议及第二份补充协议的若干条款,进一步将收购最后完成日期延长至2018年8月31日。
若条件未于2018年8月31日或之前获达成或豁免,则买卖协议将终止,而订约方就收购事项于协议项下的所有权利、义务及责任将终结及终止,且订约一方不得向另一方提出任何申索,但违反买卖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或义务则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