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环保信息披露问题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而被立案调查的上峰水泥(000672),最终收到罚单。5月30日晚间,上峰水泥公告称,因信披违规,公司及董事长俞锋等当事人于5月29日收到甘肃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并于5月30日收到甘肃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经查明,上峰水泥及相关当事人存在以下违法事实。据了解,2017年4月11日,诸暨市环保局会同诸暨市公安局对上峰水泥重要子公司上峰建材进行联合检查,发现上峰建材涉嫌污染环境犯罪,诸暨市环保局于2017年4月12日将该案移交诸暨市公安局,诸暨市公安局当日对上峰建材副总经理俞云灿等四人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俞小峰知悉上述事件后,未及时向上峰水泥董事会报告,俞锋、瞿辉知悉上述事件后,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导致上峰水泥未以临时报告的方式公告该事件。
甘肃证监局认为,上峰水泥违反了相关规定,构成上市公司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的情形。对上峰水泥的违法行为,俞锋作为上峰水泥董事长兼总经理,瞿辉作为上峰水泥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俞小峰作为上峰水泥董事,为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 依据规定,甘肃证监局决定对上峰水泥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40万元罚款。对俞锋、瞿辉分别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对俞小峰给予警告,并处8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