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长四方(00730)发布公告,于2018年5月30日,其全资附属公司首长四方财务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亚洲)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一份贷款函,因此该银行将按照贷款函所载的条款及条件向借款人提供一笔本金总额不超过7000万港元的非承诺循环贷款融资。该贷款的期限受限于该银行取消该贷款或要求随时偿还的权利。
根据贷款函,首钢集团将继续于该贷款期间直接或间接实益拥有公司全部已发行股本中至少30%。违反这项条件将构成违约事件,当发生该违约事件时,该银行有权取消该贷款或终止该贷款及要求立即偿还所有该贷款的未偿还款项。
于公告日期,首钢集团透过其附属公司持有公司全部已发行股本约5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