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芳源环保(839247)发布关于收到行政处罚的公告。
公告显示,2018年4月,江门市新会区环保局对芳源环保的检查中发现,公司2017年向危废处置单位转移危险废物实际数量与在广东省固体废物管理平台登记的危险废物转移数量不相符,危险废物转移联单记载的危废重量与实际重量不相符,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相关规定。江门市新会区环保局决定对芳源环保作出罚款19万元的行政处罚。
芳源环保表示,上述违法行为是由于公司对相关法律法规的不熟悉,是因资料报备不当所致,并不存在任何污染环境的行为,也没有对生态环境造成任何影响和危害,公司已在2017年底完全停止了上述的违法行为,实施了相关的自查自纠措施。
公开资料显示,芳源环保于2016年10月21日挂牌新三板,主要从事硫酸镍、球形氢氧化镍、氢氧化钴、氯化镍、硫酸钴、电解铜加工处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