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晚间,*ST工新(600701)公告称,因存在信披违规问题,公司在当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黑龙江监管局(以下简称“黑龙江证监局”)《关于对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决定书显示,经查,黑龙江证监局发现,*ST工新存在关联交易未依法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的违规问题。具体来看,*ST工新在2017年5月16日与苏州安泰成长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签订了《保证合同》,约定了公司对关联方哈尔滨工业大学高新技术开发总公司(以下简称“工大高总”)借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之后,*ST工新在2017年7月14日与李佳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借款合同》,约定了公司与关联方哈尔滨工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大集团”)、工大高总共同对整体借款承担连带责任。2017年8月2日,*ST工新与方美凤签订了《保证担保书》,约定了公司对关联方工大高总借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与吴成文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借款合同》,约定了公司与关联方工大集团、工大高总及董事长张大成共同对整体借款承担连带责任。然而,*ST工新未按照相关规定,依法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另外,*ST工新还存在重大诉讼与仲裁未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况。
黑龙江证监局认为,*ST工新上述行为违反了《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按照规定,要求公司立即停止上述违规行为,并予以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