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晚间,长江证券(000783)发布公告称,因公司第一大股东新理益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理益集团”)短线交易,新理益集团于2018年5月28日收到湖北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新理益集团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公告显示,新理益集团作为长江证券第一大股东,持有长江证券股份比例12.89%,于2018年2月14日买入长江证券股票33万股,4月11日又卖出长江证券股票5万股。湖北证监局指出,新理益集团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湖北证监局决定对新理益集团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