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千里(600074)11月16日晚间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上交所监管工作函,上交所要求公司就实控人变更、原实控人涉嫌非法侵占上市公司资金等情况进行说明。
11月15日晚间,保千里公告显示,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原实控人庄敏将其持有的25%公司股份的表决权、提名权、提案权委托给周培钦行使,将上述3种权利之外的其他相关权利委托给陈海昌行使,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周培钦。根据公告,周培钦与公司其他股东不存在一致行动人关系。值得一提的是,陈海昌作为原实际控制人庄敏的一致行动人,自愿在公司停牌期间主导开展整顿工作,恢复公司正常生产和经营秩序。上交所表示,但陈海昌于2017年8月11日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三年内不具备收购上市公司的主体资格。为此,上交所要求公司董事会核实陈海昌与庄敏是否已就公司控制权事项作出相关安排,陈海昌未来是否有意取得上市公司控制权。另外,要求保千里董事会认真核实公司实际控制权状态,核实周培钦与陈海昌是否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规定的一致行动情形,确保公司实际控制人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
此外,保千里在11月15日晚间发布的公告还显示,公司原实际控制人庄敏涉嫌以对外投资收购楼通宝、安威科等资产方式非法侵占上市公司资金。对此,上交所要求保千里董事会尽快核实损失情况,及时披露核实进展,并充分揭示风险。上交所称,如侵占行为属实,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尽快启动追偿程序,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