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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增反馈意见一针见血 南宁糖业问题多多回复难

   日期:2018-05-29     来源:旁推网    作者:旁推网    浏览:13    
核心提示:  南宁糖业2017年度亏损1.93亿元,2018年一季度亏损近1.94亿元。同时,公司近三年资产负债率居高不下、持续上升,从2015年底的70.97%上升至2018年一季度末的85.31%,远高

  南宁糖业2017年度亏损1.93亿元,2018年一季度亏损近1.94亿元。同时,公司近三年资产负债率居高不下、持续上升,从2015年底的70.97%上升至2018年一季度末的85.31%,远高于行业平均水平60%至70%。窘境之下,南宁糖业拟定增募资9亿元用于偿还银行借款和补充流动资金。

  4月28日,公司定增申请接到证监会审核反馈意见,要求公司就本次募集资金的必要性、合理性、前次募投项目效益未达预期的原因、2017年存货陡增和公司是否存在退市或破产风险等14个问题在30个工作日提交书面回复。在“大限”即将来临之时,公司于5月25日公告,申请延期1个月完成回复。

  南宁糖业陷巨亏困境

  南宁糖业的反馈意见回复为何“难产”?公司公告语焉不详:“截至目前,公司正在和各中介机构进行反馈意见的答复工作。因部分问题的落实尚需相关中介机构履行核查程序,预计在反馈意见通知书要求的30个工作日内无法向证监会提交书面回复文件。”

  回看反馈意见,首先,证监会直指核心,聚焦南宁糖业此次定增的募资用途。证监会要求公司补充说明三方面问题:一是要求结合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可比公司资产负债率、有息负债比率等情况,说明本次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及还贷的必要性、合理性。二是要求公司补充说明偿还银行借款的明细,是否存在到期时间距今较长的款项,是否拟提前归还。三是要求公司补充流动资金的测算依据,将期末持有存货视同已销售,并测算销售收入增长率的依据及合理性。

  其次,证监会关注到南宁糖业2017年年末存货余额为13.1亿元,较2016年末4.78亿元出现较大幅度增长。对此,证监会要求公司补充说明原因及合理性。同时,结合存货库龄、糖价波动等情况,说明存货是否存在滞销,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合理。

  国内一家大型制糖企业的高管分析,南宁糖业巨亏的主因很可能是公司的销售策略出现问题,过多存货拖累了公司业绩。

  信达证券近期研报显示,自2017年初,全球及国内糖市进入下行周期,糖价下行且国内外糖价价差有可能扩大。白糖主力合约自2018年首个交易日至5月28日一路下跌。

  上述高管进一步分析,2018年,全球白糖供需差预计在300万吨到500万吨,糖价下跌不可避免。南宁糖业在5月5日的《关于当年累计新增借款超过上年末净资产40%的公告》中称,目前公司2017/2018榨季还有大量的库存糖尚未销售变现。由此可见,南宁糖业陷入糖价下行,存货越压越赔的泥潭。此外,受益于国内外价差,贸易糖可以稳定地贡献一定的利润,但南宁糖业却没有此项业务。

  资产减值准备是否充分?

  证监会还关注南宁糖业资产负债率畸高的问题。证监会发现,公司2017年末资产负债率为80.91%。对此,证监会要求公司结合亏损及资产负债率较高的情况,说明未来经营业绩改善计划,是否存在退市或破产风险。

  证监会的目光同时投向了商誉等财务指标。一方面,证监会发现截至2017年末,公司商誉金额为2.36亿元,是2015年收购远丰糖业75%股权时产生的。截至目前,远丰糖业尚余3.6亿元财务资助未归还上市公司,且存在无法归还的风险。另外,公司2015年还通过公开竞价方式以6.25亿元收购了广西永凯糖纸集团等公司名下整体资产及相关无形资产。

  证监会还发现,截至2017年末,南宁糖业无形资产额为5.4亿元,主要是土地使用权、蔗区资源等。

  虽然南宁糖业在收到证监会反馈前曾披露《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称:经公司聘请的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对公司收购远丰糖业形成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评估,聘请的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大桥公司的无形资产——蔗区资源进行减值测试评估,未发现商誉和无形资产出现减值。报告期(2017年度)公司无计提商誉和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但是,证监会依然要求南宁糖业结合报告期内远丰糖业经营情况,说明未作商誉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合理,结合相关资产的经营情况,说明其是否存在减值情形。证监会还要求公司说明远丰糖业收购评估定价的公允性、合理性,收购这一亏损企业并向其提供财务资助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侵害上市公司利益。

  对于无形资产,证监会要求南宁糖业结合明细情况说明蔗区资源等相关无形资产的主要内容及其定价确认依据,减值计提是否充分合理。

  此外,证监会还关注了南宁糖业的关联交易、财务性投资情况和房地产业务。证监会还要求本次定增认购对象南宁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广西农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出具从定价基准日前6个月至本次发行完成后6个月内不减持所持股份的承诺并公开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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