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沪杭甬(00576)发布公告,公司与养护公司订立专项公路养护协议。养护公司为集团提供专项养护服务,由2018年5月28日起至2018年11月30日止。公司已就公司于专项公路养护协议期限内就专项养护服务应向养护公司支付,合共不超过人民币1.99亿元。
公告显示,养护公司就各目标高速公路(即沪杭甬高速公路、上三高速公路、甬金高速公路金华段和杭徽高速公路)提供若干专项养护服务,包括道路工程、路床工程、桥樑工程、道路安全相关工程和若干特定养护服务。
于公告发布日,交通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养护公司为交通集团非全资附属公司。因此,养护公司为公司的关联人士,因而,根据上市规则第十四A章,专项公路养护协议项下的交易构成公司的持续关联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