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拟以其直接持有招商蛇口的部分股票为标的向规定的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规模不超过150亿元,期限5年。
招商局集团目前直接持有招商蛇口股份5,225,000,000股,占招商蛇口总股本66.10%。
根据招商局集团通知,本次可交换公司债券拟发行期限为不超过5年(含5年),拟募集资金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50亿元(含150亿元)。在满足换股条件下,本次可交换公司债券的债券持有人有权在换股期内将其所持有的本次可交换公司债券交换为公司股票。
截至公告日,本次可交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已获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尚需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同意。本次可交换公司债券最终的发行方案将根据发行时的市场状况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