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鑫新能源(00451)公布,2017年11月16日,集团与PNC Energy订立PNC主要买卖协议及PNC主要租赁协议,据此,PNC Energy将从项目公司购买设备,总代价约9400万美元(约7.34亿港元);在收购后,PNC Energy作为出租人,将设备租回予各项目公司,为期14年,估计租金总额约7496万美元(约5.85亿港元).
此外,根据PNC主要租赁协议,项目公司将为PNC Energy产生总额约120.76万美元(约942.81万港元)的总相关费用。
上述项目公司包括,Adams Solar、Bear Creek Solar、Bly Solar及Elbe Solar均为公司全资附属公司;上述设备指的是若干太阳能光伏能源设备。
董事相信,集团将能套现及受惠于美国光能项目产生的若干有利税务利益,包括30%投资税务优惠及若干加速折旧利益,并通过售后租回安排引入PNC
Energy作为税务权益投资者。此外,董事相信售后租回安排能够减少融资成本,并从而提升项目公司的回报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