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中信银行贵阳分行在支付结算类、货币金银类、征信管理类、反洗钱类方面存在违法行为,被中国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罚款共计30万元。此外,相关责任人员处以罚款共计4万元。
行政处罚书显示,中国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根据《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第十四条,对中信银行贵阳分行予以警告;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办法 》第十七条,对中信银行贵阳分行予以警告;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对中信银行贵阳分行责令限期改正,处以罚款80,000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三十二条,对中信银行贵阳分行责令限期改正,处以罚款 220,000元。
以上各项共计对中信银行贵阳分行罚款30万元。 另对相关责任人员处以罚款共计4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