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日午间宁波联合发布澄清公告称,公司关注到多家媒体报道或转载了“在宁德时代股东榜上42位股东中,宁波联合持有发行前股份8.50%”或“宁波联合持有宁德时代发行前股份8.50%”等内容。公司明确声明:公司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何股份。
经公司查询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IPO预披露文件,有关媒体报道所指的宁德时代股东之宁波联合,全称系 “宁波联合创新新能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联合”仅为该公司在宁德时代IPO预披露文件中的简称,并非本公司,宁波联合创新新能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本公司亦无任何关联关系。公司未持有宁德时代的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