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亚科技今日公告,公司近日收到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发来的传票及相关法律文书,法院将于2018年5月30日、6月14日对公司涉证券纠纷案进行一审开庭。据悉,本次有149名原告起诉金亚科技,71名原告起诉上市公司和公司实际控制人周旭辉。据了解,起诉原因与公司2014年年报财务造假有关。
该案的具体情况显示,149名自然人原告请求判令金亚科技赔偿股票投资相关损失合计528.3万元,另有71名自然人请求上市公司和实际控制人周旭辉赔偿股票投资相关损失合计290.75万元。
公告显示,原告的诉讼理由是基于上述被告分别于2015年6月4日及6月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调查通知书》,并于2017年11月13日收到《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此外,2018年3月6日,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周旭辉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
金亚科技表示,公司收到法院发来的前述传票及相关法律文书后,已积极与律师等中介机构商讨应诉方案。记者注意到,金亚科技曾在2015年5月创下52.47元的历史最高价,但此后公司股价一路下探,昨日收盘时,公司股价仅为每股4.51元(公司曾于2015年6月实施10转3的股权转增)。
回查证监会今年3月对金亚科技以及相关责任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因金亚科技存在2014年年度报告虚增利润总额8049.55万元、虚列预付工程款3.1亿元、虚增银行存款2.18亿元等违法事实,决定对周旭辉给予警告并处以90万元罚款,对上市公司金亚科技处以60万元罚款。同时,该处罚决定还驳回了周旭辉对其终身证券市场禁入的申辩。